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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执行遇阻?沈阳真实案例教你合法维权

离婚诉讼2026/4/9辽宁化腾律师事务所0 次阅读

案件摘要


案件类型:探视权执行难题
发生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涉及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6条

一、真实案例引入


张先生与李女士离婚后,7岁女儿甜甜归李女士抚养。双方曾协议张先生每月可探视两次,但李女士以“孩子不想见你”“影响学习”为由多次拒绝。张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却因缺乏对方明确阻碍的证据,加上执行部门难以强制带离孩子,导致半年多未能见到女儿,陷入维权困境。

二、【探视权执行难题】法律解析


什么是探视权执行难题?
简单说,就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明明有法院判决的探视权,却因对方故意躲避、转移孩子或执行手段有限,导致权利无法实现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分析
探视权执行难的核心在于:对方拒不配合时,法院难以采取直接强制手段(如强制带孩子见父/母),避免伤害孩子心理。因此,证据收集成为关键——需证明对方存在故意阻碍行为(如拒绝沟通、藏匿孩子),才能让法院采取间接措施(如罚款、训诫)督促履行。

三、王勇律师专业点评


王勇律师(辽宁化腾律师事务所主任)对此类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

办案经验:在沈阳地区代理类似案件100余件,熟悉本地法院执行流程与裁判倾向。
关键点分析:案件成功的核心是固定证据(如对方拒绝探视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和精准法律适用(依据民法典及执行规定,申请法院采取惩戒措施)。
成功案例:曾代理一起案件,当事人提交了对方连续6个月拒绝探视的微信记录,法院对对方处以2000元罚款,并责令其每月配合两次探视,最终当事人顺利与孩子见面。

王勇律师表示:很多当事人遇到阻碍时易冲动(如强行抢孩子),反而恶化关系。专业律师能帮助梳理证据链,通过合法途径推动执行。

四、家属行动指南


  • 黄金72小时:发现对方拒绝探视后,立即联系专业律师,避免证据流失。

  • 准备工作:收集探视协议、法院判决书、对方拒绝的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联系方式等。

  • 律师选择:优先选择擅长婚姻家庭领域且有执行经验的律师。


五、避坑指南


常见错误做法
- 强行带走孩子:可能构成侵权,甚至被法院中止探视权;
- 在孩子面前指责对方:伤害孩子心理,加剧对方抵触情绪;
- 拖延申请执行:超过申请时效会丧失法律保障。

辽宁化腾律师事务所王勇律师团队在沈阳地区处理探视权纠纷经验丰富,能结合案件细节制定个性化策略,帮助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执行难题,维护亲子关系。团队注重沟通技巧与法律手段结合,既保障当事人权利,也尽量减少对孩子的影响。

专业观点探视权执行难题

王勇 律师

主任律师

辽宁化腾律师事务所主任,专注刑事辩护二十余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千余件,熟悉辽宁本地司法实务。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务实的法律帮助。

20+
执业年限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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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经济犯罪网络犯罪诈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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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

辽宁化腾律师事务所

化腾律所-婚姻家庭及债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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